2008年10月28日,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期两天半。
会议审议了《福州市专利保护与促进若干规定》(草案修改二稿)、《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境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第3号、第14号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号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第8号、第17号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及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及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纲要编制成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并通过了《福州市专利保护与促进若干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练知轩、副主任陈瑞麒分别主持了全体会议,副主任高翔、杨爱金、施能柏、陈树雄、赖昌贤、陈吉、薛海玲等出席了会议。
市人民政府时小雨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有才院长、陈天灯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陈承平检察长、黄贤光副检察长,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
会议还邀请了2名专利法方面的专家列席了《福州市专利保护与促进若干规定》(草案修改二稿)的分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