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8日,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期半天。
会议审议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张宏免职的议案》、《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许可对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张宏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对张宏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张宏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并免去张宏的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练知轩主持会议,副主任陈瑞麒、高翔、杨爱金、施能柏、陈树雄、赖昌贤、陈吉、薛海玲和秘书长陈公文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时小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有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承平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