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上午在福州举行,会期两天半。
会议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旅游业发展工作情况、现代农业发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等6项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化解产能过剩工作情况、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等4项报告。
会议审议了《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福州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文明城市建设的决定》、《福州市法律援助条例》;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振华,副主任陈奇、鄢萍、柯有民、徐诗文、陈建平、林厚新,秘书长郑云春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大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瑞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先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