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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食品卫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表时间:2009-07-17 信息来源:http://www.fzrd.gov.cn 字体:【】【】【
 
    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卫生局局长关瑞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食品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常委会认为,市政府为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落实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提出的审议意见做了许多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整治无证经营、推进餐饮企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开展中小餐馆专项集中治理等工作,加大了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
    常委会指出,目前我市食品卫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无证餐馆屡禁不止,流动摊点、大排档至今仍是影响我市文明卫生及食品安全的大问题;餐馆餐具消毒、索证索票、后堂卫生等薄弱环节长效监管不到位;不少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意识比较淡薄,操作不规范,无效健康证还较多;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由于收费分成不够合理,加之无营业执照小作坊恶性竞争,使合法经营者经营困难;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减免健康证办证费的意见未完全落实;卫生监督人员不足的问题仍未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脆弱。
    常委会强调,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尽快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及其管理系统建设,3年内在城区建立官方网站发布制度,定期发布餐饮单位量化分级情况及餐具消毒抽检情况,提供群众查询平台,建立举报投诉受理和奖励机制;要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增加人员配备,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设备设施,以政府补贴形式进一步降低健康证办证费;要加大对重点监管对象和薄弱环节整治力度,积极引导食品摊贩进入固定场所合法经营,规范中小餐馆餐具消毒行为,落实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保护合法经营者;要规范集中式餐饮具消毒行业行为,物价部门要对其合理定价,民政部门要帮助其尽快成立行业协会。
    对以上意见,市政府要认真研究,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逐项加以落实,并于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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