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达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与药品供应保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1-7月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6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议案;
8.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
9.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11.审议《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12.审议《福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13.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福州市市树、市花、市果的决定〉》和《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14.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15.审议、表决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16.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