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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交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发表时间:2009-03-24 信息来源:市人大人代室 字体:【】【】【
 

    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就我市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共545件(其中包括大会主席团决定作为代表建议处理的4件代表议案)。

   1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将524件代表建议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将9件代表建议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将6件代表建议交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将27件代表建议交给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练知轩在会上对做好代表建议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办好代表建议的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二是承办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效;三是市人大代表要进一步提高素质、依法履职,积极提出高质量的代表建议;四是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尤其要强化代表监督与舆论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瑞麒、赖昌贤,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铁骏参加了建议交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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