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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口”严把县乡人大代表“入口关”
发表时间:2017-03-15 信息来源:晋安区人大常委会课题组 字体:【】【】【

  【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县乡人大代表由广大人民群众直接选举产生,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破坏选举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笔者以福州市晋安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为切入点,以2011年晋安区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情况为实证研究,思考在实践操作中如何结合具体情况,通过严把“五个关口”,层层把好人大代表的政治关、民主关、素质关、选举关、审查关,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切实把好县乡人大代表“入口关”,选出真正符合人民意愿的人大代表。

  【关键词】换届选举 人大代表 “入口关”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加强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出台了《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为如何做好县乡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毫不动摇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县乡人大代表由广大人民群众直接选举产生,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中的基础载体,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2016年是换届选举年,如何依法做好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如何严把县乡人大代表“入口关”?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对把好代表“入口关”的思考和认识。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注意把好“政治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一件头等大事。人大换届选举关系到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做好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

  2011年晋安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选举法修订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根据省、市委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区人大常委会以宪法、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启动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区委高度重视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我区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对如何做好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意见。一是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区乡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区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对选举经费、工作方案、人员抽调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切实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及时召开全区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对换届选举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会后区委及时批转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2011年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对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时间、代表构成、代表素质等依照法律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有力地保证了换届选举正确的政治方向。三是在选举过程中,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开展选举工作。四是各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和街道党工委也行动迅速,根据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相继成立了乡镇、街道选举办公室,选区设立工作组,做到层层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形成了自上而下、相互支持、协调一致的良好工作局面。五是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把握基层换届选举工作一线动态。为了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驻会委员按照分片包干联系的办法,分成5个小组,深入各乡镇、街道指导、联系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及时掌握选举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如:针对鼓山镇横屿选区、新店镇健康村、岳峰镇东门村、竹屿村因情况复杂、信访等原因导致可能出现干扰选举的问题发生,区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办领导得知情况后多次到有关选区调查和指导,提出了解决办法和指导意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引导人民群众珍惜并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这些选区选举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正是把党的领导贯彻整个换届选举全过程,正是有了精心的组织领导和周密的工作部署,才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这次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应选区人大代表总数192名,乡(镇)人大代表总数386名; 实际选出区人大代表190名,乡(镇)代表374名。参加选举的有鼓山、新店、岳峰、宦溪、寿山、日溪等六个乡镇和茶园、王庄、象园等三个街道;依法划分为119个区人大代表选区和241个乡(镇)人大代表选区;全区的选举日为2011年12月6日,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选民数达293179人,参选率为95.3%,参加乡(镇)人大代表选举选民数达184778人,参选率为96.2%。在区人大代表选区中,应选区人大代表190名,一次选举成功的选区有115个,占96.6%,当选人大代表数186名,占应选人数的97.89%;二次选举成功的选区有4个,占3.4%,当选人大代表数4名,占应选人数的2.11%。在乡(镇)人大代表选区中,应选乡(镇)人大代表374名,一次选举成功的有226个选区(占93.8%),当选人大代表数345名(占应选数的92.2%);二次选举成功的有15个选区(占6.2%),当选人大代表数11名(占应选数的3%),圆满地完成了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二、提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注意把好“民主关”

  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换届选举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保证。提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是把好代表“入口关”的第一关,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高度,认真做好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晋安区人大常委会十分注意抓好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工作,坚持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广泛发动选民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做到不定调子,不划框框,各级选区动员选民积极参加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活动,平等对待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这个阶段主要把握三个方面:

  一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民意愿。选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这赋予了公民有序参与民主选举的权利,要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公民参与民主选举,不能无故剥夺提名权,凡经过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又反映了选民真实意愿的,应当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只有实现了提名推荐候选人“多而全”,才有下一步确定正式候选人的“精而准”。2011年晋安区人大换届选举提名推荐的区代表初步候选人有498名,为应选代表的2.62倍,其中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465名,占93.4%。全区提名推荐的乡(镇)代表初步候选人有878名,为应选代表的2.34倍,其中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848名,占96.6%。

  二要增强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初步代表候选人资格条件,决定着代表队伍素质的高低,关系着整个换届选举的成败,在初步提名阶段就要严把法律关,严格按照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初步候选人筛选工作,严格遵守选举法关于“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 等法律程序,正确处理好政党、人民团体与选民联名提名三者之间的关系。如果在提名推荐初步候选人阶段就放松警惕,就可能导致不符合代表条件的候选人混入选举队伍。

  三要做好初步审查工作,初步考虑代表结构。重点审查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十人以上联合提名代表候选人与该选区应选代表名额情况,审查选民十人以上联合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要想圆满完成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关于“两升一降一保证”的任务,在提名推荐初步候选人阶段就要考虑代表结构比例问题,根据各个选区的具体情况严格确定代表候选人的结构比例,确保人大代表具有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比如在非党候选人比例比较少的情况下,我们就要充分宣传积极动员非党选民参与选举,非党候选人比例越高,确定正式候选人的机会越多,符合结构要求的机会就越大。2011年换届选举,在全区提名推荐498名的区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中,其中妇女187名(占提名总数37.6%),非中共党员228名(占提名总数的45.5%);在全区提名推荐的878名乡镇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中,其中妇女342名,(占39%);非中共党员405名(占46.1%)。在协商确定的308名区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中,妇女114名(占37%),非中共党员145名(占47.1%);在协商确定的611名乡(镇)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中,其中妇女230名(占37.6%),非中共党员320名(占52.4%)。

  三、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注意把好“素质关”

  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是把好代表“入口关”的第二关,要把握好一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注重组织选民反复酝酿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既注意防止选举工作不经过选民酝酿协商包办代替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做法,又要防止选民酝酿协商不下引起群众不满和上访的问题发生。如:鼓山镇洋里选区,应选区人大代表1名、镇人大代表1名,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提名的区人大代表候选人45人,联名提名的镇人大代表候选人192人,是应选区、镇代表名额的一百多倍,区选举办针对这一情况及时予以指导,通过召开选民代表会议和选民小组长会议等形式,反复宣传代表素质、条件等,经过“几上几下”反复的酝酿、协商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了大多数选民基本公认的人选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由于我们扎实细致的前期工作,保证了投票选举阶段顺利进行。

  二要加强信息披露,优化代表素质。一方面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和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都应当向选举委员会介绍所推荐的候选人的情况;另一方面选举委员会要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再者,每个正式候选人都必须跟选民见面,通过见面会使选民对代表候选人有一个更直接、更具体的了解,为选民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选出自己满意的代表创造条件。我们特别注重对正式代表候选人情况的宣传、介绍,组织了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到选区与选民见面,从原来的“看候选人照片”,到通过回答询问、表态发言,让选民了解候选人,做到知人知名知情,激发选民参选积极性,把那些政治素质过硬、履职意愿强烈、履职能力强的初步候选人推到群众面前,让人民来检验,坚决不把人大代表作为荣誉职务来安排照顾。

  三要重视优化代表的构成比例。通过加强必要引导,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为下阶段选出一支高素质、合民意、优结构的人大代表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2011年晋安区新当选的564名区、乡(镇)人大代表中,有的是改革发展和经济建设中作出贡献的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有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涌现出来的农民致富带头人,有基层社区工作者,还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界的代表,代表的整体素质有了全面提升,代表的结构比例基本实现省、市、区委提出的“两升一降一保证”的目标和要求,体现了人大代表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当选的190名(含部队1名)区人大代表中,工人代表30名,占15.8%,农民代表39名,占20.5%,干部代表69名,占36.3%,知识分子代表22名,占11.6%,其他代表29名,占15.3%,军人代表1名,占0.5%;其中妇女代表54名,占28.4%,非中共党员代表65名,占34.2%,少数民族代表5名,占2.6%,归侨代表2名,占1.05%;代表中,具有研究生文化12名,占6.3%,大学文化77名,占40.5%,大专文化43名,占22.6%,中专文化41名,占21.6%,初中文化17名,占8.9%;年龄在35岁以下16名,占8.4%,36岁至55岁的有153名,占80.5%,56岁以上21名,占11%;连任代表81名,占42.6%。

  四、依法组织选民投票选举,注意把好“程序关”

  投票选举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力的直接体现,是换届选举工作的决定性环节,区选举委员会专门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培训选举骨干,动员选民积极投票,依法依规做好公告公布、选民补正、委托投票、投票站布置、选举结果统计等投票选举工作,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在投票选举阶段,我们努力把好“五个关口”:即组织投票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代表候选人不能主持本选区的选举,代表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选举结果在当日或次日向选民公布,五日内将当选代表名单张榜公布。我们还要求各选区组织好外出选民和在岗职工的投票工作,以确保每一个选民都能行使自己神圣的权利,提高参选率。

  五、认真做好资格审查,注意把好“监督关”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报告由人大常委会予以确认和公告。这充分体现了对新当选代表的资格审查的“底线原则”和“公示原则”。代表资格审查要注重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查并重,审查的具体内容在现实工作中一般包括: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确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代表候选人名额是否符合法定的差额比例,参加投票的人数是否符合法定人数,当选代表是否具有选民资格、获得法定当选票数,整个选举程序是否符合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等。特别要组织公检法、纪检、组织、综治、计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严审代表的资格条件,重点审查有无违法违纪、违反计划生育、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有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这是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的兜底条款。二要通过公开透明的公示措施,鼓励各社会团体、人民政党、社会公众加强对代表的监督,让代表在阳光下任职、履职。三是尝试建立新当选人大代表宣誓制度。通过组织新当选代表宣誓仪式,让新代表充分体会到神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失职代表少一点,让人民满意的代表多一点。

  六、把好县乡人大代表“入口关”的几点体会

  坚持党的领导,严把政治关、民主关、素质关、程序关、审查关“五个关口”,就不会出现骇人惊闻的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只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监督,才能彻底杜绝类似把圣神的选举当儿戏的案件发生。区人大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了广大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保障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力地推进了地方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2011年换届选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许多好的工作经验,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宣传发动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在一些选区、单位对宣传发动工作重视不够,针对性不强;选民登记情况复杂,山区乡镇流出人口多,平原镇街由于省市属单位多,人户分离、人岗分离现象存在,由于城市建设需要,拆迁在外过渡人口多,给选民登记、投票选举等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一些选区、单位图省事、怕协商,不敢大胆发动选民提名推荐,提名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人数太少,有的选区提名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人数一步到位,仅仅是该选区应选代表数加差额数。我们的体会是:

  一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这是把好代表“入口关”的保证。换

  届选举事关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人事的更迭,牵动面大,工作繁重,时间性、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直接关系全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只有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才能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言人,人大换届选举要讲党性,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面,坚持党委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和党委保持一致。

  二要充分发扬民主,这是把好代表“入口关”的关键。充分发扬

  民主,是我国选举制度的本质特征,也是对换届选举的基本要求。在这次换届选举过程中,我们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酝酿,广泛讨论,坚持做到每一个步骤、每一项程序、每一道环节都充分发扬民主,最大限度地扩大民主。在这次区、乡(镇)换届选举中,候选人选均能够以全票或高票当选,正是我们扩大民主、走群众路线的实践证明。

  三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是把好代表“入口关”的有力保障。我国

  的宪法、法律都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结合体。因此,严格依法办事的实质就是按照人民的意志办事,按照党的主张办事,这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保障。正是区、乡(镇)两级党委依法把握好组织提名与选民、代表联名提名的关系,注重引导和示范,善于依法处理和解决问题,才有力确保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有条不紊,正常运行,正是广大选民和代表,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才在全区呈现出选风良好,结果满意的喜人局面。

  四要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教育,这是把好代表“入口关”的重要环

  节。广大选民参与的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选举工作的成败。我们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了充分发动选民积极参加选举工作,我区根据选举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要求和选民的思想动态,进行有针对性宣传,始终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到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为整个换届选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坚持党的领导,严把人大代表政治关、民主关、素质关、程序关、审查关“五个关口”,以法律和制度作“闸门”,为人民选出真正代表人民的人大代表,在实践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图表1:晋安区2011年区、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选区基本情况表

 

应选代表数

实际选出代表数

选区数

选民数

参选率

一次选举成功的选区数

二次选举成功选区数

区人大代表

192

190

119

293179

95.3%

115

4

乡镇人大代表

386

374

241

184778

96.2%

226

15

 

[1]图表2:晋安区2011年区、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提名推荐初步候选人情况表

 

应选代表数

初步候选人数

初步候选人与应选代表数占比

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

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占比

区人大代表

192

498

2.62

465

93.4%

乡镇人大代表

386

878

2.34

848

96.6%

 

[1]图表3:晋安区2011年区、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妇女、非党代表构成情况表

 

初步候选人数

妇女、占比

非中共党员、占比

正式候选人

妇女、占比

非中共党员、占比

 

区人大代表

498

18737.6%

22845.5%

308

11437%

14547.1%

 

乡镇人大代表

878

34239%

40546.1%

611

23037.6%

32052.4%

 

 

[1]图表4:晋安区2011年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代表构成情况表

 

实际选出代表数

工人代表、占比

农民代表、占比

干部代表、占比

知识分子代表、占比

其他代表、占比

军人代表、占比

区人大代表

190

3015.8%

3920.5%

6936.3%

22

11.6%

2915.3%

10.5%

 

 

 

实际选出代表数

妇女、占比

非党代表、占比

少数民族代表、占比

归侨代表、占比

 

 

区人大代表

190

5428.4%

6534.2%

52.6%

2

1.05%

 

 

 

 

 

实际选出代表数

研究生文化、占比

大学文化、占比

大专文化、占比

中专文化、占比

初中文化、占比

 

区人大代表

190

126.3%

7740.5%

4322.6%

41

21.65%

178.9%

 

 

 

 

实际选出代表数

年龄35岁以下、占比

36-55岁、占比

56岁以上、占比

 

 

 

区人大代表

190

168.4%

15380.5%

2111%

 

 

 

 

 

【参考文献】

1崔厚元,严把代表候选人资格“硬件关”,江淮法治,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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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陈松友,当代中国农民利益表达的制约因素分析——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视角,理论界,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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