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把民族团结和乡村振兴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侨台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侨台工委委员,深入我市部分少数民族乡村,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围绕我市民族乡村振兴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福州市民族乡村振兴的基本情况
福州市有54个民族成份,少数民族人口16.13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95%,设有少数民族乡2个、少数民族行政村82个,主要分布在罗源、连江、永泰、晋安、福清、长乐等县(市)区,呈大分散、小聚居状态。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十分重视民族工作,先后6次专门深入民族乡村调研,对民族工作进行了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开创性、战略性的理念创新和实践探索,福州市牢记总书记“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的重要嘱托,努力做好新时代地方民族工作。
(一)持续推动专项监督,巩固帮扶成果。围绕“巩固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民族乡村振兴”主题,持续关注影响少数民族贫困乡村的发展瓶颈问题,先后对《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薄弱民族乡村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建议》开展满意度测评、提出审议意见、交办重点落实事项,联动开展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活动,提升监督质量,巩固民族乡村脱贫攻坚成果。全市提前实现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843人全部脱贫,1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达到摘帽退出要求,脱贫率100%。持续推动专项监督,督促各级政府将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文化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以工代赈专项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专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出台《关于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等倾斜力度大、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性文件,为推动民族乡村振兴奠定政策基础。
(二)持续巩固基础建设,补齐民生短板。坚持民生优先,注重从代表建议中吸收合理化、可行性的建议,持续改善民族乡村道路交通、公共卫生、旅游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制约民族乡村发展的突出短板与薄弱环节,加快推进民族乡村振兴。将民族乡村道路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范畴,实现全市少数民族行政村通村道路100%硬化,自然村通村道路硬化率85%以上;基本解决民族乡村安全饮用水问题;将民族村列为实施造福工程的重点对象,优先列入年度造福工程搬迁计划。推动打造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标杆,先后19个民族村被列为省、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其中省级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3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2个。推动出台《福州市少数民族小学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五年累计拨付资金1881.4万元,惠及少数民族小学生2.04万人次,推动新建福州民族小学、筹建福州民族职业技术学校,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均衡发展。近五年累计下达市级以上少数民族专项资金超6900万元,建设民生项目130多个,有效改善少数民族群众民生设施。
(三)持续强化造血功能,突出特色发展。发挥民族乡村特殊资源,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扶持特色产业发展。通过创新产业扶贫模式,鼓励开展“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乡村振兴产业交流会”“畲族风”民俗文化旅游节等品牌活动,引导民族乡村发展食用菌、名贵苗木、毛竹、油茶等特色种植业以及畲药、畲酒等特色旅游产品,努力形成“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实施“民族乡村产业振兴工程”,挖掘民族乡村资源禀赋,培育畲族医药、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形成罗源庭洋坂苦笋、福清一都枇杷等民族乡村“一村一品”项目。2022年以来,19个民族乡村振兴试点村共实施试点项目85个,投入各级财政资金4497.84万元;推动打造16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八井、南洋、琴江等“网红”民族村建设取得实际成效,知名度越来越大。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技能培训、民族非遗技艺研修培训,配齐配强少数民族干部,提升各族群众外出就业能力和发展种养业技术水平,增强民族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持续强化引领带动,弘扬民族文化。注重调动各方面力量,传承好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树立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品牌,推进民居保护与建设、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全市共有7个民族村获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9个民族村列入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试点村。积极推动民族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创建两个国家级“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促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支持打造“三月三”“农民丰收节”等具有民族特色的节日民俗文化活动和节日品牌,鼓励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充分挖掘畲族服饰等非遗项目,打造谷仓画院等民族文创品牌,推动民族乡村文旅产业发展。罗源霍口畲族乡获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市级乡村旅游精品示范点,并纳入省级全域生态旅游小镇。
二、存在的问题
福州市民族乡村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民族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有了质的提升,少数民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但受民族乡村地理位置偏僻、资源禀赋欠缺、发展基础不均等因素影响,民族乡村振兴仍然存在短板和薄弱之处,全面实现民族乡村振兴仍需持续努力。
(一)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福州市少数民族乡村呈大分散、小聚居状态,特别是民族自然村分布零散,自然条件较差,生产生活设施比较落后。虽然部分民族村实施了造福搬迁,但搬迁后收入稳定增长难,脱贫基础比较脆弱,容易产生新的贫困及返贫风险;有的民族村虽然在乡村面貌建设上取得实效,但后续维护和发展乏力、持续性不强,部分民族乡村特别是民族自然村基础设施建设依然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
(二)发展内生动力有待进一步激发。部分少数民族村资源贫乏,产业基础薄弱,生产结构和特色经济相对单一,主要依靠当地特色农业资源发展种植养殖业,同质化现象突出,对政策资源依赖性较高,市场化程度低;家庭收入来源渠道比较狭窄,民族特色产业发展支撑作用不强、规模效应不大、发展后劲不足。特别是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批少数民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半工半耕”现象日益突出,民族乡村常住人口明显减少,空巢化、留守化态势日益凸显。
(三)特色民族文化传承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环境氛围还不够浓厚,传承人才缺乏,民族传统文化挖掘传承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持续保障不够。不少传统手工艺和民俗文化主要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传承难度较大;一些经过抢救性保护形成的特色民族文化,因少数民族年轻人对传承民族语言、民俗习惯等传统文化热情不高,特色民族文化传承后继乏人。目前,民族技艺非遗传承人紧缺(国家级和省级各1人、市级2人),畲医畲药、畲歌畲舞、畲家拳等民族特色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宣传推介不够。
三、对策建议
(一)聚合优势,激发少数民族乡村致富发展的内生动力。一是推动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是关键。深入实施“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战略,挖掘少数民族乡村生态环境资源优势,采取有效措施,扶持民族乡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林下经济等,推进民族乡村旅游和特色村寨建设,加快多产业融合,持续创新传统产业经营模式,培育壮大乡镇特色产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二是统筹资金扶持。以提升民族乡村造血功能为目的,在确保民族乡村专项资金扶持不减少的前提下,争取逐年有序递增,注重发挥民族政策资金叠加优势,进一步统筹各类扶贫资金,推动强农惠农振兴项目落实,完善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族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三是增强发展信心。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持续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教育和技能培训,优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工作方式,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转变发展观念,增强发展信心,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和水平。
(二)汇聚合力,巩固民族乡村脱贫致富的多元格局。一是强化人才支撑。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锻炼,对在民族乡村工作的干部在待遇方面予以适当照顾,保证民族乡村干部队伍稳定。加强民族村村级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重视民族学校建设,加强民族专业人才培养,提高民族学校教学质量,强化民族地区人才支撑。二是打造民族文化品牌。积极传承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特色产业与旅游产业相融合,突出亮点,盘活资源,夯实文旅产业基础,将浓郁的民族文化、风土人情推向市场,打造地方民族文化旅游品牌,推动民族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三是打造多元共建格局。注重挂钩帮扶,优化驻村挂职、任职干部配备,扩大向民族村选派省、市驻村第一书记的覆盖面,发挥驻村干部优势,帮助民族村创新发展思路,推动资金筹措、项目建设,推动民族乡村脱贫后的持续帮扶全覆盖。注重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民族乡村振兴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商会、华侨、台青台企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民族乡村精准脱贫成果的巩固工作,推动形成多元化的乡村振兴大格局。
(三)持续发力,全面推进民族乡村发展振兴。一是健全长效机制。对接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的相关规划,科学制定民族乡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的中长期规划,在脱贫摘帽后的一定时间内做到政策不变、队伍不散、人员不撤、干劲不松、力度不减,建立健全脱贫成果巩固提升、贫困动态监测筛查、脱贫发展跟踪管理等后续扶持长效机制。二是注重政策衔接。将因残、因病致贫或无劳动能力、劳动能力低的少数民族群众纳入社会保障,并与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危房改造、就学资助和应急救助等结合起来,确保住有所居、病有所救、学有所教,避免出现政策覆盖盲区,防止新的返贫出现。三是持续跟踪问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联动处理单一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完善驻村帮扶队伍与各方的沟通协调机制,统筹整合各类项目资源,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健全督查制度,加强跟踪督查,持续发力问效,推动政府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如期全面实现民族乡村发展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