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8日,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期两天。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福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农业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福州市的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就业和再就业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练知轩、副主任陈瑞麒分别主持了全体会议,副主任高翔、杨爱金、施能柏、陈树雄、赖昌贤、陈吉、薛海玲等出席了会议。
市人民政府陈奇副市长、瞿理明秘书长,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有才院长,市人民检察院陈承平检察长、黄贤光、顾颀副检察长,市人大法制委委员, 若干名省、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