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福州市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会议,对全市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明确了法规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清理范围和标准、职责分工、组织领导、清理步骤、具体要求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赖昌贤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全面清理、法制统一、清理与后续立法工作相衔接三个原则,深入研究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准确理解和把握清理工作的重点与要求,严格按照法规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审查,努力提高清理工作的质量。要切实加强领导,尽职尽责,扎实工作,确保法规清理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并取得实效,自觉增强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按时完成法规清理任务,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贡献。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直相关部门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