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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表时间:2024-10-30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2024年10月29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福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州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福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州市2025年市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
  8.选举事项;
  9.其他事项。
  会议召开具体时间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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