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7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陆剑兰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李曦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高艳芬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林岩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雷晓琴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林智远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任命汪霞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任命林孔亮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杨羽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任命符海燕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张力群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徐晶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陈雯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蔡陈飞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陈雯霞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贲丹丹、陈曦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赵彦邦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余秋萍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华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林欢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然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林玫、江舟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