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帐号: @fzrd.gov.cn 密码: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立法工作


《福州市船政文化遗存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
公开征求意见
发表时间:2026-09-21 信息来源:福州日报 字体:【大】【中】【小】
  为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推进民主立法,扩大公民有序参与,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福州市船政文化遗存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的意见。
  制定该法规旨在夯实船政文化遗存保护法治根基,助力船政文化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已于上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一审,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围绕船政文化遗存定义、保护原则、活化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此次公布的草案修改稿对一审意见作了充分吸纳。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即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登录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传真或邮寄等方式踊跃建言献策。市人大常委会将逐条梳理并认真研究,积极吸纳到法规二审稿中。


 【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