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至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带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美香及省直有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来福州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18日,执法检查组在于山堂分别召开台商代表座谈会和福州市相关工作汇报会。19日,执法检查组实地视察闽侯县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福清市捷联电子有限公司,深入车间厂房,详细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对我市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好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在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方面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台商权益得到较好保障。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主任杜源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瑞麒、陈树雄参加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树雄、市政府副市长徐铁骏陪同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