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6日下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荣祥主持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坚持党的领导。要适应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需要,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善于运用人大的各项法定职权,及时把市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坚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功夫,着力在履职中展现作为,在尽责中服务全局,致力推动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又好又快发展。二要认真依法履职。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福州实际,认真全面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立法工作要贴近实际,注重质量;监督工作要形成合力,注重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紧紧围绕事关全市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后要跟踪检查,督促落实;人事任免工作要坚持原则,注重标准,把对党负责同对人民负责一致起来,把任免权与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三要提升履职能力。要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组织的要求,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具体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畅通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要增强整体合力,市人大常委会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的指导,促进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