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率《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执法检查组分两路赴四城区开展执法检查,为月底常委会会议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和专题询问作准备。
执法检查组分赴白马河白马古桥段、瀛洲河、南公园内达道河、琼东河、屏东河、梅峰河污水处理厂、金港河再生水处理站、龙津河、浦东河、晋安湖等地,实地察看河道治理情况,了解河道运营、补水泵站运行、调蓄池和截流井运行、湖体开挖等情况以及水上公园运营情况和景观提升效果,对内河依法管理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检查组指出,作为我市首部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实体性法规,《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为内河长期有效治理和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推动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要针对此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专题询问会上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和工作措施,切实补齐工作短板、改进城市内河管理工作。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马尾区、长乐区、闽侯县、连江县也开展了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