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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来榕开展
有关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发表时间:2020-06-14 信息来源:福州日报 字体:【】【】【

  12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榕,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窦树华、袁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矫勇、王毅,全国人大代表侯蓉、兰臻等参加执法检查。省领导黄琪玉,市领导尤猛军、陈为民、李永祥、杨新坚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赴长乐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检查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对该自然保护区长期坚持开展科普教育、加强两岸交流工作给予肯定。随后赴福州动物园,检查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了解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收容救护及防疫检查等工作。

  执法检查组肯定了我市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还与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交流,对进一步推进“一决定一法”贯彻实施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就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完善征求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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