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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福建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
发表时间:2021-10-16 信息来源:福州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 李白蕾)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马尾区和连江县,通过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福建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了解当地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其他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同步开展检查。

  目前全市共有A级旅游景区62处,其中5A级景区1处、4A级景区15处、3A级景区36处、2A级景区10处。为了使执法检查工作更加突出重点,执法检查组列出了7个方面的检查重点清单,包括促进旅游业发展机制体制建立、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利用、旅游促进与保障、权益保护与经营规范、旅游交流与合作、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等方面,并明确检查项目和检查重点,对照法规条款逐一检查落实情况。

  执法检查组指出,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拓展思路、找准路径,全面推动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要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各方反馈,全面、准确掌握《条例》实施情况,促进《条例》更有效落地实施;要找准制约旅游业发展的问题短板,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增强检查实效。
  本月底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审议相关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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