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6日上午召开,会期两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忠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成财、郑云春、陈曾勇、游通铃,秘书长林颖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晓岚,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建飞,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首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将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作为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化“四个机关”建设提升履职质效的重要抓手,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人民至上,推动“四下基层”融入自觉、见诸行动,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问题,推动有福之州更好造福人民;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四下基层”与大兴调查研究紧密结合起来,与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结合起来,更多深入基层一线,切实解决一批制约发展的关键问题,促进人大各项工作推陈出新、取得突破;要坚持依靠人民,通过“四下基层”充分调动全市人民奋进新征程的奋斗热情,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融入“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和“项目攻坚增效年”行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第一次全体会议还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说明、关于“项目攻坚增效年”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加强对外交流交往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的报告及相关说明;听取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评议基层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评议基层单位中期评估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报告及相关说明,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福州市全域治水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下午召开分组会议,审议《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福州市全域治水规定(草案修改二稿)》《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外交流交往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