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5日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有才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省会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