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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表时间:2011-02-10 信息来源:市人大办公厅 字体:【】【】【

 

2011110日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有才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跨越发展这条主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福州“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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