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清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议工作的新方法,努力提高审议工作质量,抓好审议意见督办落实工作。一是强化初审重点,增强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前,坚持做到提前介入,做好调研和初审工作,明确审议重点,突出审议发言深度,围绕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增强审议意见的针对性。二是规范出台程序,维护审议意见的权威性。在常委会议事规则中对审议意见的起草、审定、交办等环节作了明确规定,由常委会办公室向“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正式发函交办审议意见,明确要求办理机构限期向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报告。三是健全督办机制,提高审议工作实效性。按照“对口负责”的原则明确督办主体,加强与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和兼职委员采取听取汇报、视察、暗访等方式,动态掌握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部分问题由主任会议根据常委会的职权范围研究方案,支持、帮助承办单位协调解决。四是建立再审机制,突出监督工作的延续性。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或连续性的工作,适当延长办理时限,要求承办单位继续做好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对于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的工作,适时启动二次审议,重新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针对性更强的审议意见,要求重新办理落实,进一步发挥审议工作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