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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信用更有价值

来源:[福州日报] 发布时间: 2018-01-08 字体显示:

  在福州,有一条商业老街,这里的商家可靠不可靠,手机一扫便知道。这是正在打造信用可视化示范街区的中亭街,商业有“信”,消费者放心,店家也舒心。

  2017年,“信用福州”不只是一句口号,更是一场实战。通过建设信用平台,开展联合奖惩,深化信用治理,榕城创新试点强力推进,诚信文化深入人心。

  今年元旦起,《福州市信用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施行,将对“红黑名单”相关主体实施联合奖惩。新一年,“信用福州”建设走向何方?不少代表有话说。

  加快信用立法

  “我市目前尚未制定出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综合性法规,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作用不明显。”代表罗枫建议,我市应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综合性立法工作,尽快制定出台专门性信用管理法律法规。

  她表示,信用立法应明确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与管理体制,将有助于解决目前一些地区和部门、单位在信用工作中存在的“不愿、不敢、不能”的问题。“这既是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需要,也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竞争软实力的内在需求。”

  罗枫认为,应尽快制定出台福州市社会信用管理条例,明确征信主体和征信对象,加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明确信用主管机构和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并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信用立法工作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仅要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更要着眼解决推进我市信用数据征集规范化、信用应用市场化、应用场景多元化等长远性问题。”

  促进信用教育发展

  倪真等3名代表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我市信用研究和信用教育出现空白,存在“从业无匹配专业、考取职业资格证书难度大、几乎没有接受培训”等现象。

  “全国超过9个省份都拥有本地信用相关的研究机构,我省拥有26所高等院校,却没有组建信用研究院或开设信用管理专业。”他们还发现,信用管理师的职业认证考试在福州没有设立考场,福州考生多数选择前往河北、山东、江苏、湖北等地参加考试,本市信用相关从业人员在本地接受信用培训的次数屈指可数。

  对此,他们建议探索构建具有“榕城”特色的信用理论体系。福州大学拥有多名经管类专家学者,可成立信用研究机构,研究建立适用于地方的信用评价体系与模型,为“信用惠企”“信用惠民”应用场景提供支撑。另一方面,其他有条件的学校还可开展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信用管理技能培训等,培养信用管理专业化队伍。

  加快建设基础数据库

  “社会无信,人人自危。”针对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食品安全事故等现象,代表郑书鸿建议,应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步伐,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公众和征信机构提供查询服务。

  他还建议,尽快推进实施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方案、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方案。建立健全各部门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础信息和信用记录,健全信用信息归集机制。

  其次,要推动社会征信机构建立征信系统,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的信用信息。推动征信机构提供专业化的征信服务,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

  此外,还要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政府部门行政管理等多种领域中的应用。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最终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甚至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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